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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烫着吃?”
林煜文兴致冲冲地看向媳妇。
银朱看他那样子,就跟玩游戏赢了的小屁孩一样,好笑道:“中午三伯也一起吧,咱们人多也好做饭。”
林志勇自是没有不同意的。
林煜文掐了一大兜豌豆苗,最嫩的尖儿择了跟鸡蛋一起炖蛋羹,其余用开水轻轻烫过一遍,颜色就越发翠了,银朱简单用辣椒油和陈醋拌了下,就极美味。
饭时,林志勇也是啧啧称叹:“这豌豆苗吃着不赖。”
林煜文当即小表情就得意起来:“难道不该说我种地本事好嘛。”
“不就种个豌豆苗嘛,这玩意种起来又不难,赚的就是一把辛苦钱。”
林志勇还在嘴硬。
林煜文懒得再给自己辩解,只是得意冲老婆说:“你就等着吧,咱们马上就能见钱了。”
银朱接着便问:“你打算怎么赚钱,去镇上摆摊吗?”
这一问,便把林煜文给问住了。
是啊,豌豆苗这是能吃了,还是最嫩的时候,味道也确实不错,可销路他还没找到呢!
林煜文结结巴巴:“干嘛在镇上摆摊,又卖不上价钱。”
镇上都是老头老太太们卖菜,卖不上价钱。
家里既然有车,肯定是拉去市里摆摊才能赚到钱嘛。
林煜文决定了:“明天我就开车带去市里,先摆摊卖着,等市场上人不多的时候我就去找火锅店什么的推销。”
想象是美好的,可现实是残酷的。
因为要去市里摆摊,林煜文至少得开五十分钟的车。
而豌豆苗又太嫩,提前一晚采摘的话肯定发蔫儿,所以林煜文得在当天早晨至少提前两个小时起来。
而一般卖菜的话,肯定要赶早市,早市最晚最晚也得七点到地吧。
所以林煜文第二天早起,怎么着也得五点。
按着林志勇的要求,林煜文五点起床就已经很晚了。
林煜文看着手机上才定的闹钟,他就闹心。
当初上高三,他也没这么早起来过啊。
银朱看他表情痛苦又纠结,道:“要不明早我也起来跟你一起下地?”
林煜文摇头:“开什么玩笑,你留家里照顾锦书就成。”
反正他是没觉得带孩子比自己干活能轻松到哪去。
“不过好在明早我既然早起,还能提前把粥给炖了,你就能晚起一会。”
林煜文觉得早起的话,还是这点比较好。
银朱犹豫了下,道:“既然明早就剩我一人,到时我就去三伯家蹭一顿算了,锦书就给他冲奶粉。”
林煜文:“……”
全世界,受伤的只有他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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