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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好。
和她的预设相符合,最安全保险的一种选择,充满理智。
可是谁曾经讲过“也好”
背后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叹息。
凶过人之后,方姜懊悔,尤其是看到周至默不作声摆那张贵妃榻,恨不得叫人把那张该死的椅子劈成碎片丢下楼。
也不能完全怪自己态度差呀,谁叫臭光头先说什么摸不摸的。
真心之前是什么?是柔软的胸脯。
方姜坐到床沿,扯扯周至的衣角,见周至不理,直接挤进她和贵妃榻之间,屁股底下软趴趴直往下陷,果然很不舒服。
这个人,这个人,宁愿睡这么个鬼地方也不愿跟她睡。
那心口的小火苗窜了上来,把枕头丢回床。
周至转身去拿,方姜干脆趴在被子和枕头上,整个儿抱住。
大明星做成这样,实在叫人无语。
“你喝酒了?”
问出来觉得不像,没闻到一点酒味。
周至也累了,干脆躺在她边上。
“你几岁啦,幼稚不幼稚。”
“你几岁我几岁,我就比你大一点。”
方姜埋首在枕头里,声音闷闷钝钝。
天地良心,要是换一个人,周至的白眼已经翻出天际。
可是方姜,她咬人掐人,她无理取闹,一样可爱。
是因为颜控?不,如果只是颜控,在收到邮件或是第一次见面的那刻就该是:好好好,好好好,除了好不会再有其他。
弯弯嘴角,周至说:“唔,我四岁了。”
“那我也四岁。”
“不,你是四岁半。”
周至一本正经地说,“上学前,小孩子的年龄会有半岁这个概念。”
好笑吗?方姜笑出了声,拿枕头打她,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另外补一脚,又用脚趾去勾她的脚趾,勾着勾着,两人并排躺在一道。
稍微侧过脸,就能看见周至脖子上自己做的恶。
自己没道理,乱咬人不算还任性发脾气,可是被咬的人非但没跟她生气绝交,还好心好意要安慰她。
从小到大没人能这样包容。
小时候因为长得好看,很多小孩子要跟她做朋友一起玩。
小孩子,尤其是男孩子跟人做朋友的方式比较原始,会想方设法欺负她。
她不喜欢被人欺负,就叫人欺负回去,那些人哇哇大哭之余,视她为夜叉,再不想和她做朋友了。
倒是没想到,活到三十来岁,能遇到像周至这样的好脾气,好到每次欺负她之后都觉得内疚。
刚才出门散步,方姜自我检讨了一番,她觉得再这么下去,自己跟家暴完找借口的渣渣没什么两样。
“诶,周至,你不生我气吗?我咬你咬得那么重……要是别人这么对我……”
脑海里自然而然浮现出周至咬她的画面,别说,挺香艳的,画面里的自己出现各种脖子以下、省略五千字、放到网上会被打马赛克的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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