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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三愿暂且从一只流浪猫升级成家猫,试用期限未定,总归是要等陈自祈腻了以后,再来探讨。
陈自祈算是个新任主人,看什么都觉得新奇,也从中体会到些乐趣。
宠物的作用无外乎此,提供情绪价值,随意闹腾也觉得可爱。
陈三愿不爱闹腾,也不爱讲话,安静到这样的地步,是猫里的独行者。
然而陈自祈觉得有意思,旁人就越不过他去指责,也没法替代他去教训。
原先的杂货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住下去了,猫就该有猫的样子,何况是陈自祈养的。
他这人自负,近乎极端,算得上偏激。
为人处事也是想到哪做到哪,旁人无法忤逆。
陈自祈挨着他,鼻间弥漫开一股香味,既像花香,又似糜烂的水果气息,总之比消毒水味要好闻些。
他贴过去,凑到脖颈处又闻了闻,陈自祈没和人如此亲近,觉得有趣,又觉得有些痒,既是心里的,也是身体上的。
蠢蠢欲动下,他摁着小孩的脑袋塞进毛垫子里,语气不明,但总归不是指责,仔细听一听,还觉得迷惑:“你闻什么?”
陈三愿的声音从暖和的垫子下传来,闷闷的,声音倒是清晰,“香味。”
陈自祈想了想,“我身上没喷香水。”
他以为小孩是饿了,单只手又将他从垫子里拎出来,眼睛弯弯,好似在笑,又像观察,“你饿狠了?”
陈三愿没否认,只是点头:“嗯。”
陈自祈的房间很大,辉煌得像宫殿。
由许多宝石和珍珠堆积成的家具,是二十一世纪最奢侈的产物。
原因是陈自祈小时候起就喜欢发光的东西,耀眼得仿佛一颗颗小太阳。
陈自祈的童年自是和其他人不太一样,不爱玩同龄人间时髦的游戏,爱独处,也爱收集叫他喜欢的东西——大多是珠宝。
就像小孩喜欢玩玻璃球一样,他的玩具是动辄上千万的宝石。
性格也如这些珠宝,养刁了。
身边只一个能说得上话的朋友,也只能称作跟屁虫。
他不耐人际交往,也觉得厌烦,不喜欢形形色色的目光,也不爱接受他人的奉承。
若不是那位朋友厚着脸皮与他交往,恐怕至今一个能说得上话的也没有。
陈三愿算得上第二位,两人的关系却不是朋友。
陈自祈把他当猫来养着玩,就格外新奇。
陈三愿吃东西的时候并不如渴要食物那样急切,反而很慢,吃东西慢,咽下去也慢,食物要在嘴里过个圈才能下肚。
陈自祈盯着他咀嚼的动作,半晌才好奇道:“烫吗?”
陈三愿摇头,小孩的脑袋晃得和拨浪鼓一样,“不烫。”
陈自祈不信,亲手摸了摸碗筷,确是适当的温度。
“为什么吃这么慢?”
小孩捧着碗,吹着上面的热气,认真说:“好东西要慢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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