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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潇潇紫竹林(第2页)

好孩子,学会观察和问问题是好的。

这支笔的玄妙之处就在于你要学会驯服她,世间万物都是有灵魂的,哪怕是一个碗,一个水壶,都是有灵魂的。

只是强弱的区别。

这支笔是兰亭阁所制。

用千年血竹,天山白狼王之毛所制成,虽然看上去和平常的笔没有不同,不过因为这两件原料都是极其骄傲之物。

所以凡是使用这支笔的人,每次拿笔都会感觉沉重,沉重感与你的臂力成正比。

只有你写出一套让这支笔满意的字帖出来,这样的效果才会消除。

“”

她能感觉到我的字好不好看?“阳忆龙歪着头呆萌的看着自己的师傅。”

嗯嗯。

忆龙说对了。

“霁祁点了点头后继续说道:”

那忆龙你说说,这支笔除了能让你好好练字之外还有什么好处吗?“阳忆龙眼珠转了转说道:”

锻炼臂力。

聪明,聪明。

不愧是我的徒弟。

“霁祁大笑着说道”

写字手腕悬空,而笔重随臂力提高。

越是新练字之人,所驯服此笔时间越长,也就是说,你从小用这笔练字,不但可以练出好字,整个右手的臂力也在练字的时候有所提高。

“”

谢师傅。

“阳忆龙高兴的说。”

你知道为师的一片苦心就好。

你今日之臂力,足可以一人扛起两人环抱的树“霁祁欣慰的说。”

师傅,我会更加努力练字的。

“而霁祁也是骗了阳忆龙的,这笔虽是血竹,白狼毛所制。

却也无感知字体之灵,无论字多么好看,只要阳忆龙臂力不断提高,那支笔就会不断的增加重量。

这么说无非是让阳忆龙更努力练字罢啦。

征服一支笔,对一个小孩子而言既有趣又有无限的挑战性。

霁祁继续坐在后面看着阳忆龙练字。

心里思索着,晚饭前就要考阳忆龙背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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