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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诗名远扬,横压当代
刘振云当即不敢动了,生怕惊吓到魏明的灵感。
这时魏明问他:“带纸了吗?”
刘振云一怔:纸?莫非你有的是粑粑?
魏明又道:“还有笔,快记,要溜走了!
快!”
“哦哦!”
刘振云非常庆幸,为了记录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片段,他是随时都带着钢笔和小本本的。
然后魏明开始了一段诗朗诵,刘振云本以为只是一小段,没想到记着记着,十几分钟过去了!
他的手快要跟不上魏明的口了,这竟是一长诗!
用了好几页纸才写完!
而魏明一气呵成地完成了这诗的创作,几乎没做停顿!
念完,魏明拂一拂并不存在的衣袖,留下一句“打完收工,记得请客。”
然后就飘然远去,且一字未改。
好一派名士高人风范啊!
刘振云看的目眩神离,他知道这是自己永远达不到的境界。
回宿舍的路上,他低着头看那个小本本,眼睛就一刻没有离开过,看一句被震撼一下,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进了32号宿舍楼,他还不小心撞到了77级法律系的强哥,还好他人随和。
中文系的男生住在三层和四层,刘振云的宿舍是4o6号楼,他们这个宿舍最大的特点就是“土”
,基本都是农村来的学生,踏实刻苦,一心向学。
还没进宿舍,他又碰见了79中文的师弟骆一禾,也好写个诗啥的。
小骆虽然是燕京人,但从小跟随父母在河南农村劳动。
所以他跟刘振云比较投机:“咦,师哥,你低着头看啥嘞。”
“看宝贝呢!”
刘振云笑道,“小骆,你不是喜欢诗歌吗,进来一起品鉴品鉴吧。”
“谁写的啊?老熊吗?”
进了屋,刘振云才宣布:“我拿到了魏明的一诗。”
昨天一天,“魏明”
这个名字在中文系几乎已经人尽皆知了。
“啊,不是小说啊,我喜欢小说。”
老田道。
宿舍里的小杨道:“先别念,我去叫一下老熊,他跑了好几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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