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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啊。”
沈琰笑了笑,“我想,既然她不喜欢我,那我也就没必要勉强了不是?以我的条件,难道就找不到别的女人了?”
“可霍韵之从家世背景、自身条件来说,无疑都和你是最般配的一个了。”
沈怀山面色缓和了下说道。
“难道就没有比霍韵之更好的女孩了吗?无论是是家世背景,还是自身条件,难道没有更好的吗?”
沈琰反问道。
不错,在原著中的确是有比霍韵之更优秀的女孩,各个方面都要优秀女孩。
想起原剧情里,沈琰记得书中有一位更优秀的女孩存在,优秀到最后男主角都无法征服,那位作者在塑造的这位女性角色,就连男主都配不上她。
沈琰既然重活一世,当然要找最好的女孩才能配得上自己,这样才不枉重活一世做人!
沈琰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好不容易有机会活过来,绝对不可能再去做舔狗了吧。
很多人就没有理解到,这个不做舔狗的精髓,或者说没有理解不做舔狗的意思。
以为舔到了就不是舔狗了,殊不知那只是一条成功的舔狗。
以为成功舔到女主欢心了,就可以摘掉舔狗的帽子了,大错特错了!
那句经典台词:乞丐中的霸主,请问那是什么?不还是乞丐!
成功舔到了女主,那是什么?不还是舔狗,区别在于舔到和舔不到。
为什么要放着好好的人不去做,要去当一条狗?
难道自己死而复活,就是为了专门跑来当一条舔狗的?这样意义何在呢?
明明有各个方面都更加优秀的女孩存在,择偶当然应该选择好女孩啊,娶妻要娶贤嘛!
放着更好的女孩不去追求,去舔一个各方面都要差的女主,不还是一条舔狗,你说贱不贱了这人!
所以说,要找一个更加优秀的女孩当妻子,夫妻之间举案齐眉是平等的。
原来的那个未婚妻女主,只要留着以后当个情人就行了,绝对不能给正妻的地位,这样才是胜利人生。
这才是成功的人生经验,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不过好像还是有点不对,霍韵之这娘们,你给她情人地位都高了,最多当个女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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