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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不论司马迁是否也像写《项羽本纪》时一般为这对情奔诈财的男女添抹了虚构之笔),刘歆无须另为杂记以录之。
然则刘歆对《史记》的叙述又有什么地方不觉惬心贵当呢?
首先,他增加了相如取鹔鹴裘赊酒和文君抱头哭穷的细节。
其次,他更改了相如夫妇当垆卖酒的地点——因为在《史记》里,相如既已家徒四壁,又何来可卖之车骑供二人先返临邛、再买酒舍?再其次,刘歆还描述了文君的姿容、年龄与性格以及相如的糖尿病(甚至以为该病与二人渔色交欢之情有关)。
支持《史记》之文一字千金不可移动的人可能会嫌刘歆多事,因为《西京杂记》里所增补的细节似乎无关宏旨。
然而细节之附丽所能提供的不只是“所知之事”
,同时也提供了“可信之据”
。
在大体上,刘歆其实未尝如前文所述的庄子、皇甫谧那样试图颠覆早期的文本,他反而在植入显系虚构性的细节之后增加了《司马相如列传》的可信度,我们仿佛隐约可以看见刘歆捧着一袭鹔鹴裘,对《史记》的读者宣称:“太史公是不错的,这裘正是相如家徒四壁、无以酤酒的证据。”
司马相如(前179——前117)和司马迁(前145——前?)可说是同时共代之人,刘歆(?—23)较之晚出近一世纪,那件鹔鹴裘和文君抱颈泣诉的言语又是如何传演再生的呢?我们既然找不到考古学上的证据,也无法起刘歆于地下,迫令他交出考古学上的证据,便只能将《西京杂记》所述的相如文君故事重视为刘歆“窜入”
正史、提出另类知识的小说。
这位小说家不相信相如与文君连酒钱都付不出,居然还有车骑可卖,于是顺手更改了酒舍的营业地点。
但是,或许刘歆的作为不是一个加法,反而是一个减法——因为如果照《史记》所言,根本没有取裘赊酒一节;也就是说:相如夫妇尚不至于典当衣物,文君已觉不乐。
则循理按之,相如卖房屋、买车骑、下临邛、开酒舍,并无不当。
换言之:司马迁略去了变产治生的细节,并无碍于相如夫妇远赴卓王孙脚下挟名声以诈财。
刘歆为一袭鹔鹴裘费如许手脚,却显得越描越黑了。
即使不能像庄子的“窜入”
那样为已然公开且流行的正确知识、真实知识挹注另类思考,刘歆却仍示范了“刻画细节以增益可信度”
的具体技术。
在传统的书写地位上《西京杂记》如何与群经众史争锋?置身于独尊儒议的宫廷学术场域之中,刘歆又如何让“猥琐可略、闲漫无归、杳昧难凭、触忌须讳”
(《西京杂记》黄省曾序)的驳杂知识为人所信?
或者小说家并不在意他所提供的驳杂知识是否像主流的、正统的知识那样被视为正确、真实。
《西京杂记》上另有一则故事是这样的:
广陵王胥有勇力,常于别囿学格熊,后遂能空手搏之,莫不绝脰(按:绝颈断头之谓)。
后为兽所伤,陷脑而死。
这是一则非常奇怪的故事。
因为刘歆不再是“窜入”
正史,添补枝叶,他居然捏造广陵王刘胥的死。
依据《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广陵厉王刘胥的确“壮大,好倡乐逸游。
力扛鼎,空手搏熊彘猛兽。
动作无法度,故终不得为汉嗣”
。
而他享国六十三年余,最后坐祝诅事发入罪,被汉宣帝赐自绞死。
刘歆改写这一至为确凿的事件难道只是为了散播一则“杳昧难凭”
的谣言?且慢——倘若我们再细读《庄子·列御寇》里的这一则故事,恐怕就可推知刘歆的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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