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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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5页)

此时侍女不同于女仆,更接近于‘女伴’的概念。

地位稍低的贵族给地位更高的贵族做侍女,是非常常见的,前者只会觉得荣幸。

一开始,海莲娜成为路易莎的侍女就是一种优待,当然斯科特父女也是乐意的。

安东尼考虑未来女儿的前途,觉得在女儿在宫廷里谋生也不错,这就是个好的开始(海莲娜对婚姻没有兴趣)。

至于海莲娜自己,她对成为侍女不感兴趣,但她也知道除非是去做修女,不然总要给自己找个出路的。

而随着和路易莎相处,她倒是越来越喜欢给路易莎做侍女了。

路易莎不是个难伺候的主人,别说是侍女了,即使只是一个女仆,她也非常和气。

她当然也有强硬的时候,但她往往只会对那些身份高贵又不懂得尊重人的家伙,摆出布鲁多郡主的派头。

除此之外,路易莎还很‘有趣’。

是的,很有趣,从海莲娜的视角来说是这样的。

她从小跟随父亲去过很多地方,除了少数时候在学校里,多数时候接触的都是大贵族,所以海莲娜不乏和贵族少女相处的经验。

相比普遍让她觉得无聊的贵族少女,路易莎真的非常有趣。

时下的贵族少女要么孱弱而虔诚,即使活在世俗世界,也像个修女一样,连斗篷前襟的系带系法都会让人联想到念珠。

要么未免过于专横、喜好享乐,什么都要她们说了算。

而且她们的喜好显然和她们的父兄高度相似,谈不到什么良好品味。

路易莎不一样,虽然她过去在修女院呆了超过十年,却一点儿没有修女的乏味、呆板。

那种被修女院每天固定时间吃饭、睡觉、祈祷(一天要祈祷八次,每次都是固定的)等,规训出来的一板一眼。

她也不专横,喜欢的东西虽然多,却样样叫人觉得有品味。

即使那些喜欢的东西里,有一些过于‘俗气’的东西,她做来也是不同的。

就比方说‘美食’,路易莎对食物非常挑剔,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暴食、庸俗、欲望。

但只要见过她是怎么做的,很难不向往她。

“哦,音乐,你说音乐?”

路易莎还抱着自己的琉特琴,轻轻用羽毛管拨动了一下(此时的琉特琴不是手拨的,一般用羽毛管当拨片拨弹)。

“我很喜欢悦耳的音乐,那是一种美的享受。

而且我不得不说,练习乐器也算是一种难得的乐趣了。”

路易莎上辈子会一点儿尤克里里和口琴,前者是跟风学着玩儿的,后者是她有一个堪称文艺青年的长辈,跟着学了一点儿。

但都是‘样子货’,她二十年的人生里,和乐器、音乐没有太大的缘分,她也没发现有那方面的天赋和爱好。

只能说中世纪日子无聊,这也算打发时间了。

大概正是因为心态不同,再加上从小就有现代成年人的理解能力,她才能学的那么好吧(对比同时代的普通人)。

海莲娜注意到了,路易莎说到这些的时候丝毫没有装腔作势,她如自己所说的那样,认为宫廷生活中诸多乐趣‘不过如此’。

而且就算是她给予了肯定的乐器演奏,也看不出她有多沉醉,仿佛随时可以扔下一样。

说实话,这种满不在乎的劲儿,比海莲娜见过的任何一种‘贵族风度’还要贵族风度。

“这方面您真是宫廷女子的典范,我听说您不只是会演奏琉特琴、绞弦琴和竖笛,演唱各类多节诗、回旋曲、骑士田园恋歌等歌谣。

还能自己撰写优美典雅的诗歌和散文,真是令人佩服。”

海莲娜半是真心地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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