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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飞耳朵很灵,听到这句话,立刻收回巡睃全场的目光,饶有兴趣地看着刘牧星的反应。
刘牧星皱起眉头,“小欢,我已经答应七七,不再跟别人动手打架了。”
被称为小欢的年轻人慌忙摆手道:“星哥,我说的教训不是用手,而是用笔。
还有,请叫我欢仔。”
用笔?刘牧星不解其意。
于是,小欢便讲起事情的经过。
原来,王欢和一个叫许维汉的人都是中州大学中文系的学生,两人互相看不上对方,恰好今天有系花在场,自然明里暗里争斗起来。
不过文人嘛,即便争斗也不会轻易动拳头,那样有辱斯文,更会在校花眼里留下粗鲁的印象。
原本王欢在知识储备上略胜一筹,可是不知怎地论起了书法,他立刻完败。
这个时候,王欢想起早先在酒吧里认识的刘牧星,知道他书法造诣不俗,尤其是硬笔书法,更是出众。
于是放言:“你那两笔刷子没什么好得意的,就连欢派里的服务生写得都比你好看。”
许维汉自然不服气,便让王欢拿出证据,于是,王欢跑过来找刘牧星求援。
原来是两只小公鸡在小母鸡面前的意气之争。
对于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情,刘牧星向来懒得参与,他随口敷衍道“小欢,遇到这种事情,你应该苦练三年亲自出手打败对手才有意义,再说了,我是酒吧的服务生,不能得罪客人,否则会被老板扣钱的。”
王欢正色道:“星哥,请叫我欢仔。”
接着又恢复成嘻皮笑脸的神态,“我已经夸下海口,如果不兑现,会被同学笑话的。
星哥,拜托你了,看在党国的份上,拉兄弟一把吧。”
大飞也跟着热闹,挤眉弄眼地说道:“小星星,想不到你还有这一手呢,快写出来给哥看看。”
刘牧星本来就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既然大飞发话,他便点头同意。
王欢赶紧将准备好的笔与本递了上去,刘牧星略准备,然后问道:“写什么?”
“写什么都行,星哥,最好写你拿手的字。”
没有限制的话,就写一首短诗好了。
刘牧星正要落笔,尘封在心底的画面突然越狱,浮现在他眼前……
“哎呀木头,没想到你写的字还挺好看呢。”
“快快快,木头,快写一幅大点的字,我要发朋友圈炫耀一下。”
“记住,木头,以后除了我之外,你不准给别的女人写诗,否则——就罚你一周都不准上床。”
……
“星歌,你写的这是什么呀?”
王欢带着哭腔的声音唤醒刘牧星,他看见王欢的脸已经皱成菊花样。
再仔细看,刘牧星发现自己在纸上写了一首诗。
好雨知时节,
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
润物细无声。
这是诗圣杜甫的《春夜喜雨》。
没毛病呀!
王欢干嘛这幅表情?
很快刘牧星便醒悟:这首汉语古诗,是用阿斯嘉语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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