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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我说完,花哥已经强行取下林少身上的吉他,塞到我怀里,“今晚的舞台归你了。”
而后不由分说,直接把林少拉下台去了。
我孤零零的站在舞台上,内心闪过一丝慌神。
虽然舞台并不大,灯光也不是特别闪耀,但毕竟是我生平第一次,背着吉他即将开始表演。
台下众人的目光纷纷聚焦在我身上。
我闭上眼睛深呼吸几下,让自己尽快平静下来,不就弹个吉他唱个歌么?没什么好怕的。
幸好我大一假期返校时,把吉他带到了学校,偶尔心血来潮,也会弹唱几曲过过瘾。
后来有次吉他被带到夏至宿舍,他练习过一阵,我就干脆把吉他留在他那里了。
我手指轻轻滑过琴弦,来了一段和旋。
台下渐渐响起掌声。
我鞠了鞠躬,坐上高脚凳,开始弹唱。
唱的是一首安静的英文歌,bread的《if》。
有段时间我特别喜欢这首歌,跟夏至上图书馆还不忘拿着p3反复的听。
几乎不用回想,当我手指一碰到琴弦,下意识的拨动就开始了。
熟悉的旋律回荡在酒吧里,我跟着旋律轻轻哼唱起来。
台下一片安静,大家都在认真听我唱着。
我心里的那根弦,也渐渐变得松弛,整个人完全投入到歌里,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一曲结束,我站起来再次鞠躬,台下掌声比之前更热烈而持久。
很好,我的处女秀。
“再来一首!”
台下有人喊道。
“对!
安可!”
有人响应。
“安可!
安可!”
不断有人响应。
于是我开始第二首歌的表演,这次我唱的是《回到过去》。
一边弹一边唱,我的思绪慢慢飘回到高中时代,冬天暖阳高照,我和夏至窝在我的房间里,他看着琴弦生涩的拨动,而我看着他傻傻的笑。
当天晚上,我按照花哥的吩咐,唱了整晚的歌。
结束后,我的嗓子快要冒烟了。
林少每天晚上这么唱,可想而知有多辛苦。
“没想到啊,你小子可以呀。”
花哥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笑嘻嘻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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