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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会幸会!
那你最喜欢书中的哪个角色呢?”
三少听到付阳颇为专业地评价这本书,眼中生出一抹惊讶和欣喜之色。
毕竟寂寞旅程中遇到一个趣味相投的陌生人,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而付阳也没有吹牛,他上学的时候的确是对这本《百年孤独》爱不释手。
“可能很多读者会喜欢第一代男主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
不过我更喜欢第一女主乌尔苏拉。
她是整个家族的精神支柱,在男人们出了各种问题,家族出现各种危难时,都是她力挽狂澜拨乱反正,用女性独有的包容和智慧维系着整个布恩迪亚家族的继承和发展。”
付阳答道。
“哈哈!
咱们两个英雄所见略同。
没错,乌尔苏拉是一个伟大的女性,我也最喜欢她这个角色。
当然最了不起的还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能写出这样的一部伟大著作真是太了不起了。”
三少哈哈一笑,眼中有着遇到知音的欣喜光芒。
“冒昧问一下,老弟是做啥的?”
付阳又何尝不是有种遇到知音的愉悦?
“我现在在一家互联网公司上班。”
三少简单答道。
“哦,老弟身上有一股文人墨客的气息,我还以为你是作家呢!
呵呵!”
付阳笑着说道。
他故意将话题往三少未来上引,也是想着既然遇到了未来的大神,不如指点他一下,反正也不会改变他的人生轨迹。
“嘿嘿,老兄说笑了。
虽然我有时候闲着没事也会在网络论坛上写点东西,但是距离作家可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三少显得有些腼腆地笑着说道。
“呵呵,不过我觉得老弟应该去写书,你有这个慧根。”
付阳故意仔细端详了三少的脸庞两三秒钟后,故作高深地说道。
“啊?慧根?怎么,老兄还懂看这个?”
三少显得很讶异。
“我略懂些看相。
不过这东西有人信有人不信。
从你的面相看,你如果一心走写书这条路,将来会有大成就。”
付阳一本正经地说道。
“真的假的?不过实不相瞒,我以前在论坛上写的一些东西的确是很受读者的欢迎。
我也曾想过写本书什么的,可是感觉这条路很迷茫,很漫长也很艰难。
而且像那些作家,天天伏案写书,搞出一大堆手稿,然后到各个杂志社等地方投稿,想想都觉得不容易啊。”
三少也真诚地说道。
“那老弟有没有想过在网上写小说?就写如《百年孤独》这样极具想象力,带有魔幻色彩,趣味性极强的小说呢?比如像罗森的《风姿物语》那样的,人物带有我们华国特色的玄幻小说。”
听到付阳看上去有些疯狂的建议,三少眼眸里闪现出新奇的光芒,尽管他没有表态,但是付阳看得出来,他的话是真的被三少听进了心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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