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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天秀暴怒道:“滚蛋!
我说你这个疯子,做事的时候能不能有一次稍微靠谱点的。
属兔子的就要穿得象兔子啊?!
你属鸡的,你为什么不拿鸡毛掸子做衣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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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珉镕大笑道:“素质,注意素质啊。
果然花心男都是没品的,动不动就生气骂人。”
说完就对辛大龙使了个眼色,辛大龙笑着打开了办公室里的衣柜,从里面取了套衣服出来。
朴天秀看到那套衣服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它。
这是一套英伦风的贵族礼服,却又融合了大翻领加长军礼服的特点。
黑色的羊绒面料上用金线绣出了繁杂的图案,袖口和领口处都绣上了一朵金色的郁金香。
而每一颗郁金香状的纽扣都是镀金的。
与衣服上的图案繁杂相反的是,同样面料的长裤上只用金线沿裤缝简单的绣出了两条裤边。
上衣的繁与裤子的简构成了一种奇妙的和谐。
最妙的是,除了有漂亮的绶带外,这套衣服竟还有把与之搭配的礼仪剑。
朴天秀迫不及待的抓过了那把黑柄的金色小剑,发现就是一个装饰品,根本不能抽出来。
虽然是个假货,但不得不说,它的造型非常漂亮,与这件衣服也很搭,让这件衣服有了英气逼人的感觉。
朴天秀在李珉镕的催促下换上了衣服,又换上了高筒马靴。
朴天秀满意的盯着镜子里的那个人影优雅的一笑,似乎找到了点中世纪贵族的感觉。
李珉镕这贱人却递过来一副黑色的手套,很兴奋的笑道:“专门为你买了搭配衣服的,兔皮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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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朴天秀行了个绅士礼,接过了手套,淡淡的说道:“谢谢哥有心了,我一定会买几百个鸡毛掸子,拆了好帮你做衣服的。”
辛大龙在旁边笑道:“天秀,这身衣服,社长早在2个月前就开始帮你准备了。
这可是巴宝莉(burberry)的手工礼服呢,社长专门让设计师按你的‘城主大人’的身份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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