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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宠的待遇可不是一般高,团宠的威力也不是一般大。
反正照韩江墨的话来说,以前五个大男人在一块是谁都懒得看谁,能不往一块凑就不往一块走,结果她来了之后,不管是吃饭下班,就连休息时候喝杯咖啡一群糙汉子们都往沈瑟身边凑。
其中以林德钟最为积极。
连沈瑟都不明白,她自己哪有这么大的魅力。
后来依旧是韩江墨告诉她,老大这么欢迎她来,除了给所里调和调和雌雄激素,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则是程绍仲。
程绍仲。
冷不丁听到这个名字,沈瑟的心也跟着一抖。
韩江墨不知道两人的过往,还是自顾自说自己的话,他道是林德钟跟程绍仲原本是同门师兄弟,只是两人脾气不太对付,就连理念也是大相径庭,后来各立门户,林德钟十年如一日地做着少油寡水的刑辩律师,而程绍仲则是转向更为轻松厚利的民商事诉讼,跟资本大鳄们交情匪浅。
沈瑟弃“远程”
投“河汉”
,对林德钟来说是件相当扬眉吐气的事,他就看不惯程绍仲那浸淫名利场的样儿,身为一个律师,应该有基本的操守和坚定的信仰。
沈瑟来了这,说明她也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韩江墨说了一大通,看沈瑟都听得呆了,便忍不住打趣了句:“觉得我们老大厉害吧,别看他不如程绍仲有名,在我们刑辩圈里那是相当牛逼的人物!”
沈瑟闻言咽了咽,没应他的话,仅仅是问出了心里的疑问:“老大他……跟程律师,真的是同龄人?”
韩江墨:“……”
你们小姑娘还是看脸啊看脸!
能不能注重一下内涵!
无怪乎沈瑟奇怪,因为林德钟和程绍仲,真的真的是差了半辈儿人的感觉。
一个半秃头的啤酒肚大叔,一个又帅又贵气的欧巴……
放在谁看,都不像是一辈人好嘛……
这个话题就让沈瑟这么一打岔过去了,其实这些无非是玩笑话,真正让沈瑟听进心里去的,是有关程绍仲的所有。
看来他说的对,她真的一点都不了解他。
以前她总是从自己的角度去仰望那个人,等到从别人口中听到,她只觉得太过陌生。
她连他的外在都没能识得完全,又怎么能达到灵魂契合的高度。
爱上他是自不量力,离开他,则真的是及时止损啊。
……
临近下班的时候,林德钟召集了所有人,说要给沈瑟开个欢迎会,找个地方好好吃一顿。
被大宗小宗案件虐的不成样儿的男律师们顿时发出了惊呼声,老大请客,千年不遇啊,今天可得好好宰上一顿。
沈瑟也欣然同意,她还从来没参加过这种欢迎会呢。
结果等到赶到聚餐的地方,大家伙儿齐齐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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