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章没人要的福宝(第1页)

第1章没人要的福宝

聂老三媳妇不想要福宝了,这是平溪生产大队热议的闲谈话题。

一到了吃饭的功夫,村里老头老太太年岁大的妇女都过去生产大队前头水井台上,端着个老瓷碗,吸溜一口稀粥,顺嘴插几句话。

有人就可怜了:“可惜了福宝那孩子,模样长得真俊,聂老三媳妇怎么就不要人家了!”

还有的说:“早说不要啊,那还不如我们抱了,养到现在,也养熟了!”

也有点连连摇头:“福宝这孩子,别看叫福宝,其实命苦,在聂老三家劈柴做饭的,还不落好,天天吃得跟猪食差不多。”

聂老三媳妇这几天一直闹腾,去生产大队长陈有福那里闹腾,寻死觅活的,说不解决这个问题她就吃喝拉撒都在生产大队,所以现在是没办法了,真不要了。

福宝本来并不是聂家的孩子。

平溪生产大队紧靠着大滚子山,大滚子山上有一个尼姑庵,没解放那会生产大队里的大姑娘小媳妇的都去山上烧烧香拜拜佛的,捐一点香油钱,求个平安,也有的羞答答地求个姻缘。

解放后,尼姑庵冷清了,庵子里的尼姑跑了一些,还留下一些,守着清贫过日子。

一直到前几年,公社里说是要整改,破处封建迷信,尼姑庵自然是要破除的四旧,就把尼姑庵给砸了。

可是尼姑庵砸了,里面的尼姑怎么办?

公社里的人就派人去说了,说得把尼姑们都清出去,愿意回家的就回自己家还俗,不愿意回的,没处可去的,政府给你们想办法安置一个家。

安置一个家的意思其实就是给她们嫁人。

下面生产大队那么多没媳妇的老光棍呢,把尼姑嫁给他们,不正好?

本来这是一件好事,尼姑们羞答答的,有要回家的,也有没家可回,就被公社里分配嫁了人的。

可偏偏庙里头不光有尼姑,还有一个小娃娃,尼姑庵里都叫她福宝。

谁也说不清福宝是哪里来的孩子,有人说是尼姑和别人私通生下的,也有说是在山里捡来的。

小娃娃福宝还不满周岁,长得白白净净的,一看就特水灵,胖嘟嘟的惹人爱。

尼姑们很疼这个孩子,说不把福宝给安置了,她们就不走,不嫁人。

政府的人私底下讨论,说让尼姑带着孩子嫁人,说出去不好听,得另外找人收养,于是就放出话来,谁家要收养这个孩子,今年给家里多记一百个工分。

平溪生产大队的人就眼红了,抢着要收养这小娃娃。

最后一通抢,结婚了好几年没孩子的聂老三抢到了,不但给家里凭空一百个工分,还多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娃娃。

谁也没想不到的是,这小娃娃来到了聂家没多久,聂老三媳妇就怀孕了,肚子挺着老大,十月怀胎落下来一对龙凤胎,喜得聂老三眼睛都眯成一条缝。

不过聂老三家自打有了这双胞胎,日子就吃紧了。

聂老三媳妇奶不够,得好好补,两个孩子也喂点白米白面的,这么一来,开销就不少。

偏偏那个福宝还特别能吃,听说那么小的孩子一个人能吃一大海碗的粥,比她弟弟妹妹加起来吃得都要多。

于是家里三个孩子两个大人,五口人,还有个能吃的福宝,光凭聂老三自己上工的那些工分怎么够?一来二去,日子吃紧得厉害,渐渐地都要揭不开锅了。

聂老三就琢磨着,养自己孩子受累那是应该的,可是养尼姑生的孩子,凭什么?聂老三媳妇也不待见那孩子,三不五时地骂那福宝,说你算哪门子的福宝,就是尼姑生下的野种,也配叫这个名字!

那么能吃,别是个饿死鬼投胎吧!

她让福宝干活,喂鸡剁菜拾柴火,家里的事都让福宝干。

说起来那福宝也是个好性子,聂老三媳妇这么使唤她,她也不恼,才五岁多的孩子,每天鸡一叫就爬起来,用个小手拿着一尺长的大菜刀剁菜喂猪,喂猪了还要去山上找柴火。

福宝晚上回来,家里只剩下剩饭了,聂老三媳妇直接泼一瓢凉水搅和搅和,就给福宝吃。

福宝不懂好赖,小小的娃还特能吃,一看有东西,饿得抱着碗就吃,一边吃还一边笑得甜,周围邻居看到了,都摇头叹。

一百个工分,一百个啊!

就这么糟蹋人家孩子?

热门小说推荐
荒漠求生

荒漠求生

随着灵气的复苏,原本三分大陆七分海洋的蓝水星变成了一片沙漠。在沙漠中有种神奇的宝物叫做软木塞,只要找到它,把它拔掉,便能长出一片绿洲!新世纪九十九年,这是蓝星上灵气复苏之后的第一百个年头!一名被流放到南沙海的少年,在这里拔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软木塞,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片绿洲。...

团宠千金超甜哒

团宠千金超甜哒

那个山里来的土包子,竟是首富的掌心宠?...

开局第一台手术,我震惊全院!

开局第一台手术,我震惊全院!

郝主任您是怎么评价贝北月医生的?郝志平拿出硝酸甘油吃下去一粒,随即怒吼道老子的心脏病就是被那小子给吓出来的,别跟我提他!谷嘉琳医生您作为贝北月医生的老师,哦不,是他的学生,您是怎么评价他的?谷嘉琳脸色铁青的道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渣男,奉劝全国,哦不,是全球的美女们离这个渣男越远越好。贝北月看到这些新闻不由撇撇嘴郝志平要点脸行不行?作为医学界的超级大佬,我就没听说过心脏病还能吓出来。还有谷嘉琳你个臭丫头你皮又痒痒了是怎么的?...

史上最牛驸马爷

史上最牛驸马爷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