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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阎清风(第1页)

不一时,屋里就又正剩下了明霞、明华和王妃暂时拖不走的燕圆月三人,燕宁含着笑,劝说道“我已经没事了,且安心吧,你们也都下去好了,我想静一会儿,让我一个人在这待一会儿,没有我的吩咐,任何人不得入内”

燕圆月想说些什么,却被明华拉住了,朝她轻摇了摇头,燕圆月咬了咬牙,虽然极其担心,还是决定服从长姐的命令。

三人退出了屋外,燕宁双眼放空地将自己的整个身子倚靠在靠枕之上。

她确实需要一定时间整理一下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前世的记忆和刑场的鲜血都是那样地真实,真实得让她现在想起来还有些难以抑制浑身复杂的情绪,甚至在九泉之下缘转台发生的事情,也那么清晰,每一个声音都在她脑海挥之不去。

要是一切按照原样,那么现在应该是三年前的五月初三,她因为贪凉受了一场寒,大病了一场。

一切应该还来得及,离六月十七还有一个多月,她还来得及做些事情。

静静整理了一会儿思绪,燕宁掀开被子起身,披上搭在一旁的披风,如今,她的身子还有些虚弱,每走一步都有些吃力,大病一场,又废了许多心神,对身体消耗极大,现下只能倚着墙勉强站立,缓缓行着。

燕宁走得缓慢,目的却极为明确,径直向寝房后头的书房走着。

风来水榭原是她的祖父初代镇北王燕原平专程用来藏书休憩的书房。

燕宁小的时候极为苦夏,一到夏日就藏着这莲池之中不愿回房,未免她来回辛劳,现任的镇北王燕怀远便划了一整个莲池给她,在原有风来水榭的基础上,加建了一批房间,正式成为她的闺房。

在改建的过程中,因着对初代镇北王的尊敬,书房里头倒是没动一点陈设,架子上放满了书,房间的另一侧摆着一张黄花梨的书案,书案旁摆放着一青石雕的鱼缸,极为古朴,里头正养着一缸莲花,是极为难得的红莲,莲叶下头还有几尾鱼游得极为快活自在。

整个书房倒是比她的卧房还要大上几倍。

燕宁将手伸入鱼缸,在里头略摸索了一会儿,只见鱼缸旁的青石地面之上突然出现一个暗道。

燕宁取出火折子,点亮了暗道之内的油灯,顺着暗道一路下去,许是尘封过久,空气里混合着浓重的尘土味道,并不好闻。

顺着暗道走了好一会儿,燕宁才来到一个极大的地厅。

地厅正中央微微隆起设置着一处地台,地台之上摆放着一座石碑,石碑之上刻着的是初代镇北王燕原平的事迹。

燕宁仔细观看着石碑之上的文字,突然,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划破了手指,血瞬时随着指尖滴落下来,她却毫不在意,轻轻摸索着石碑,用沾了血的手指描摹了几个字。

大概身子实在是太虚了,燕宁只流了些血,额头的冷汗就止不住地冒出来,倚着石碑站定,拿出帕子拭去额头上的汗,调整着呼吸,颇为自嘲地喃喃道,真是一条不争气的破落身子。

过了一会儿,耳畔传来一声有些沉闷的声音,一旁的石壁缓缓打开,从黑暗之中走出一人,燕宁本能地蹙了蹙眉,这个人身上的气息,让人感觉很危险。

不过,也有一种独属于强者的威压,整个人仿佛是一把出鞘的剑,眉眼慢慢舒展开来,果然,这是她要找的人。

很多年以后,阎清风还是会想起他见到燕宁的第一眼,他想他会永远记得和这位镇北王府历史上最为璀璨的主人的第一次会面。

虽说掌握着镇北王府最为隐秘的力量,但作为初代镇北王燕原平留给燕主的影主,五十年多来,影卫的力量一直在传承,却从未被征召过。

每一年,每一任的影主听着外头传来的每一代镇北王的丰功伟绩,却始终没有一个燕家人可以解开孔明锁里的密码,成为真正的燕家之主,来到这座地宫,打开这扇门,让这些沉寂的人重现世间。

今天,是他第一次被召唤,在那个暗室之内等待了五年之后。

其实算起来,他是幸运的,至少,在他之前那位,终其一生,也没能等到走出地宫的这一天。

只是,没想到这一代的燕主,居然会是一名女子,而且,还是这么弱那么小的女子,准确来说,还只是一个女孩子。

燕宁看了下头静静站立的人一眼,一身的黑色劲衣,许是在地下待的太久,阎清风的肤色极白,甚至有些白得发亮,还真有些地域之魂使的感觉,即使她才是真正从地狱归来的人,身上也少了一些独属于阎清风的森冷阴气。

这个人,只静静站在一旁,就让人觉得危险。

颇为自如地扶着石碑席地而坐,燕宁毫不在意地略过他眼里的诧异与轻视,即使他藏得很好,极为大方地打量起他,说道“说起来倒是挺有趣的,一直听闻‘清风明月使’作为影卫的统领,曾陪着祖父征战沙场,是祖父身边最为得力的,所率如鬼骑,战场之上,刀光血影,也如入无人之境,并曾亲手取下了北周大将耶律休宁的项上人头,可惜在祖父身寂就没了行踪。

不过,似乎传言中第一代的‘阎清风’是极为洒脱风流的性子,诚然虽然我一直觉得‘清风明月使’这样的名字太过俗气又不大智慧”

啧,果然是燕家最为蛰伏和精锐的力量,似乎不管听到什么,都能平静无波,犹如一口枯井,燕宁笑了笑继续说道“直到我后来读到一句诗——‘念故人何在,旧游如梦,清风明月,野草荒田。

’我后头才想通,清风明月存在的价值,在于让人们看清‘北境鞑子所占领的野草荒田’和‘南朝故人所痴迷的醉生梦死’,换天地以乾坤,这样想着,也就不觉得有多俗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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