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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衣食《礼记·礼运》说:“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橧巢。
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
未有麻丝,衣其羽皮。
后圣有作,然后修火之利。
范金,合土,以为台榭、宫室、牖户。
以炮,以燔,以亨,以炙,以为醴酪。
治其麻丝,以为布帛。”
这是古人总述衣食住的进化的。
(一)古代虽无正确的历史,然其荦荦大端,应为记忆所能及。
(二)又古人最重古。
有许多典礼,虽在进化之后已有新的、适用的事物,仍必保存其旧的、不适用的,以资纪念。
如已有酒之后,还要保存未有酒时的明水(见下),即其一例。
此等典礼的流传,亦使人容易记忆前代之事。
所以《礼运》这一段文字,用以说明古代衣食住进化的情形,是有用的。
据这一段文字,古人的食料共有两种:即(一)草木之实,(二)鸟兽之肉,(三)但还漏列了一种重要的——鱼。
古人以鱼鳖为常食。
《礼记·王制》说:“国君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
又说:“六十非肉不饱。”
《孟子》说:“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孟子·梁惠王上》)则兽肉为贵者,老者之食。
又说:“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
与“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
并举。
《诗经·无羊篇》:“牧人乃梦,众维鱼矣。
大人占之,众维鱼矣,实维丰年。”
郑《笺》说:“鱼者,庶人之所以养也。
今人众相与捕鱼,则是岁熟相供养之祥。”
《公羊传》宣公六年,晋灵公使勇士杀赵盾。
窥其户,方食鱼飧。
勇士曰:“嘻!
子诚仁人也。
为晋国重卿,而食鱼飧,是子之俭也。”
均鱼为大众之食之征。
此等习惯,亦必自隆古时代遗留下来的。
我们可以说:古人主要的食料有三种:(一)在较寒冷或多山林的地方,从事于猎,食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衣其羽皮;(二)在气候炎热、植物茂盛的地方,则食草木之实。
衣的原料麻、丝,该也是这种地方发明的;(三)在河湖的近旁则食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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