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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看到了陆挽,就想死了也好。
如果小姑娘还活着,大概也就这样吧。
因为没人照顾,每天穿得破破烂烂的去翻垃圾桶?还不如早点投胎好。
所以陆挽来找他帮忙,他破天荒的犹豫了。
不过……这是件需要从长计议的事情。
李澈没有决定做不做,毕竟这是非常大的事。
他花了一周去跟踪那个醉鬼,然后……知道了陆挽是个女生。
出事的那天晚上下着雨,路灯昏黄。
他跟在五十米后,眼睁睁看着那个醉鬼走到了河堤上,然后摇摇晃晃的掉入了河里。
“扑通”
一声后,四周只剩雨声。
李澈在原地站了两分钟,撑着伞回了家。
雨水冲刷掉了足迹,仿佛他没有来过。
陆挽也没有再找过他,两个人都没有再提这件事。
他当然知道,对方有怀疑,只是不敢来问。
那时候他不到十四岁,陆挽才不到十三岁,日子过得都不算太顺利。
他们都比同龄人成熟太多,但是又有不同。
陆挽是明白受到欺负必须去反抗,露出最凶狠的样子,别人下次欺负你的时候,才会有所顾忌。
他想得更多,只有不动声色才能让更有胜算。
李澈看《动物世界》这个节目很有感触。
知道很多动物在捕猎的之前,都必须放低身体隐藏自己,找到最适合的契机一击即中。
这样可以永绝后患。
第124章
“这是女香,我留着也没用。”
陆挽只好伸手接过来:“谢谢。”
李澈送了口气,幸好收下了,不然他只能送给会所经常消费的女客人了。
陆挽想了下问:“你为什么非得……”
去会所来工作。
后面半句话陆挽没有问。
因为实在太匪夷所思,如果说李澈去补习班当老师,她都觉得没问题。
毕竟这位成绩很好,SAT和ACT的分数都非常高。
李澈已被国外大学录取,获得全额奖学金,基本不需要自己花钱,大学校的空余时间打打工就差不多。
这家伙还真是……
李澈:“因为钱多,客人素质平均比较高又亲近。”
陆挽:……
对方的坦诚,让她无话可说。
“你不是申请到了奖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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