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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去于家村调查的警察打来电话,说在当地警方的协助和配合下,莉雅的尸身找到了,被埋在村子后山处理病死猪的地方。
令人发指的是,凶手于红英分尸时怕高温天气引起尸身腐烂发出的臭味为引起他人注意,特地像腌制咸肉一样用大量的盐和所有能用得上的辛香料把每块都涂抹了一遍,还喷上大量香水。
前去寻找尸体的警察还提到一件事,于红英被押着去后山指认抛尸地点时,非常不配合,一会儿说尸体在山脚下的小溪里,一会儿说忘记自己扔哪儿了。
可警察们在后山隐隐闻到一阵香水味,他们往香水味最浓烈的地方挖掘,却挖出了因为高温、湿气和附近细菌影响已经高度腐烂发臭的尸块。
同时被挖出来的还有于红英用来杀人和分尸的斩骨刀。
证据确凿,于红英被押往首都,交代自己的罪行。
舒浔在审讯室第一次见到莉雅的婆婆于红英,那是一个身材壮实、表情凶悍的妇女,她穿着一件宽大的碎花无袖汗衫,黑色短裤,短发黑白斑驳,并不大的眼睛迸发着冷峻的寒意,看上去强势而易怒。
对杀掉儿媳妇一事,于红英居然没有任何悔意,语气中,反而像在怪罪莉雅“不肯听话”
,仿佛那不是一个拥有独立人格的人,而是一个应该任人摆布的提线木偶。
她冷漠地坐在桌子对面,异常平静地回答警察的提问。
她的冷静和冷漠和于良的浮躁完全不同,从左擎苍的角度看,这就是一种能够完成杀人和分尸的能力和心理素质。
想不到一个大半辈子生活在农村的妇女,竟然具备这样令人胆寒的素质。
“她说什么香水很贵,不能当空气清新剂。
她以为我没见过世面?就她有钱,有钱也不把房子过户给我儿子?我儿子,还有我,跟她说了多少好话,她以为自己了不起?一个女人不就得听男人的,她为什么不听我儿子的话,不能把房子给他?她的不就是他的!”
说起杀人动机,于红英咬牙切齿时,目光仍旧冷酷,好像杀人分尸仍旧不能平息她心头之怒。
负责审讯的警察问:“你砍死莉雅之后,是你一个人进行分尸,还是有别人帮忙?”
“是我一个人干的。”
“于良有没有参与?”
“他连杀猪都不敢看,还敢剁人?”
“你为什么要分尸?”
“不切成一块一快的,怎么运回去?杀人和杀猪是一样的,猪杀了还能吃肉。
小妮子不听话,在我们村里,不听话的女人就是要打,我小子心地善良,下不了手,他若肯把媳妇带回来村里一两年,我保管给他(把媳妇)训得服服帖帖。”
“听说莉雅借给你三万块?”
舒浔倒要亲耳听听,对于欠钱不还这件事,于红英有着怎么样的价值判断。
“借?!”
于红英非常吃惊,冷酷的神情终于有了一丝激愤,说到钱,她远比说自己杀人分尸激动许多,“娜娜(于红英的女儿)结婚,老家需要集资盖个新房,她作为大嫂,拿点钱出来不是天经地义?她家那么有钱,听说在湖霁住的是二层楼(楼中楼),还好意思叫我还?她好意思!
臭不要脸!
她就是小气!
城市里的大小姐,不知道赚钱的艰难,这么点小钱,追着我儿子讨,怪了,她的钱不就是我儿子的钱?我用我亲小子的钱,天经地义,凭哪个说不行?”
人活到这把年纪,已经形成了思维定势,他们的意识通常不受他人影响和左右,已经难以改变。
于红英也是一样,一些在警察们听来匪夷所思的观点,在她看来天经地义。
据于红英交代,因为儿媳妇不肯把房子过户给于良,她开始对莉雅心生不满,加上双方生活习惯、阅历和年龄的差距,一些小矛盾越积越多,逐渐升级。
她认为莉雅浪费、奢侈还十分懒惰,人也非常小气,根本配不上她家于良。
因为莉雅总是早出晚归,周末也不经常呆在家里,她觉得莉雅外头有男人,并一再提醒儿子。
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一个罪恶的计划在于红英心里酝酿。
她想把莉雅给弄死,这样房子自然而然就是于良的了,到时候于良在首都有了自己的房子,再找一个乖一点的儿媳妇肯定不难。
在于家村,于红英就是十里八村闻名的杀猪高手,这十几二十年,她也就是凭借杀猪、卖肉这门手艺,养活起儿子和女儿。
在她看来,杀人这件事,只要处理干净,就能神不知鬼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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