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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沟里的船(..)”
!
清早,夏有金没像往常一样早起拿货,正像她告诉李军的一样,她今天打算回老家了。
李军闲来无事,倒也热衷陪同夏有金去了车站。
“其实,不用麻烦你送我的。”
夏有金深表歉意。
“没什么,阿姨,我也没事情做,你找得到车站?”
看着车来车往雾蒙蒙的街头,李军紧蹙双眉。
“我找不到,但他们说在回龙湾,我问一下就知道方向了。”
“厉害,阿姨,你一个人大字不识,还能够走州下县的,勇气可嘉啊!”
“那当然,李军啊,要是你阿姨认识字该有多好啊,起码我不像现在这样子。”
夏有金走路很快,身上背了一个大牛仔背包,不知里面装了什么,鼓鼓囊囊的,李军执意让夏有金给他背,夏有金矜持了一会,还是让李军背上了。
李军接过背包,好家伙,足足有六七十斤重,看着夏有金微驼的后背,李军觉得鼻子酸酸的。
从他认识夏有金起,他觉得夏有金相当了不起。
送夏有金上车后,李军找了街角偏僻的一张椅子,从裤兜里取出一包春耕,抽出点燃一根,“吧嗒吧嗒”
地吸着,当香烟尾部亮起红点的时候,他用手指弹了弹,低头望着掉落地上的烟灰,像望见了许多人。
镇上不乏厉害的强人、能人,许多年前,镇上陆续开了许多餐馆,如今荤豆花一条街已成当地一绝,一道曼妙的风景线。
李军记得夏有金的侄女夏半月和老公开餐馆的时间最长,也是第一家以荤豆花作为招牌菜的路边小店,可别看这只是一间5张桌子的餐馆,每天营业额居然可以达到上百元,比起李军收废品,又不知道多了多少倍的收入。
这样持之以恒,日以继日,夏半月两口子早在数年前就已经把餐馆旧貌换新颜了,新修的一楼一底小洋楼,增设了雅间,窗明几净,掌勺的还是夏半月的老公,但明显的变化就是两口子很开心,再也用不着在那个逼仄的厨房里掌勺。
还有一点,他们不用看别人的脸色,儿子上大学的巨款也早就准备好了。
李军很佩服他们,因为他们的坚持而取得的成功,然而,他也为夏有金感到惋惜,据说,当初那一碗荤豆花的发明,出自夏有金之手,要是夏有金能够克服困难,冲破阻力,说不定,夏有金的命运又是另外一种改变了,只可惜啊,夏有金这么大的岁数了,还在为生存四处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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