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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一些女散文作家(尤其是漂亮的)开始用撒娇打痴体写作。
这种文体不用写多了,只消写上一句,作者就像个大头傻子。
我也觉得自己活得特累,但不敢学她的样子。
我全凭自己的聪明混饭吃。
这种傻话本该是看不进去的,但把书往前一翻,看到了作者像:她蛮漂亮的,就感觉她是在搔首弄姿,而且是朝我来的。
虽然相片漂亮,真人未必漂亮;就算满脸大麻子,拍照前还不会用腻子腻住?但不管怎么说吧,那本书我还真看下去了——当然,读完就后悔了。
赶紧努力把这些傻话都忘掉,以免受到影响。
作者怕读坏文章,就是怕受坏影响。
以上三种文体的流行,都受到了时尚的左右。
方言体流行时,大家都羡慕老革命;晓康体流行时,大家都在虚声恫吓;而撒娇打痴体之流行,使我感觉到一些年轻的女性正努力使自己可爱一些。
一个漂亮女孩冒点傻气,显得比较可爱——马晓晴就是这么表演的。
我们还知道西施有心绞痛并因此更加可爱,心绞痛也该可以形成一种文体。
以此类推,更可爱的文体应该是:“拿硝酸甘油来!”
但这种可爱我们消受不了。
我们已经有了一些医学知识,知道心绞痛随时有可能变成心肌梗塞,塞住了未必还能活着。
大美人随时可能死得直翘翘,也就不可爱了。
如前所说,文体对于作者,就如性对寻常人一样重要。
我应该举个例子说明我对恶劣文体的感受。
大约是在七○年,盛夏时节,我路过淮河边上一座城市,当时它是一大片低矮的平房。
白天热,晚上更热。
在旅馆里睡不着,我出来走走,发现所有的人都在树下乘凉。
有件事很怪:当地的男人还有些穿上衣的,中老年妇女几乎一律赤膊。
于是,水银灯下呈现出一片恐怖的场面。
当时我想:假如我是个天阉,感觉可能会更好一点。
恶劣的文字给我的感受与此类似:假如我不识字,感觉可能会更好。
最近我出版了一本小说《黄金时代》,有人说它格调不高,引起了我对格调问题的兴趣。
各种作品、各种人,尤其是各种事件,既然有高有低,就有了尺度问题。
众所周知,一般人都希望自己格调高,但总免不了要干些格调低的事。
这就使得格调问题带有了一定的复杂性。
当年有人问孟子,既然男女授受不亲,嫂子掉到水里,要不要伸手去拉。
这涉及了一个
带根本性的问题,假如“礼”
是那么重要,人命就不要了吗?孟子的回答是:用手去拉嫂子是非礼,不去救嫂子则“是豺狼也”
,所以只好从权,宁愿非礼而不做豺狼。
必须指出,在非礼和豺狼之中做一选择是痛苦的,但这要怪嫂子干吗要掉进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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