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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见我没有说话,挑眉又问:“怎么,赵亓渊没告诉你?”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克制着滚出眼眶的泪水,“还有事吗?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哎,等等。”
温赢起身冲我温柔的笑了笑,“你知道那东西我在哪里买的吗?”
“一个路边摊,老板说别人都不要,嫌它长得不好看,是我大发慈悲的买了它。”
我沉默的不做声,我感觉毛丝鼠在一个劲的颤抖,它没有勇气冲温赢龇牙咧嘴,它能做到的只有逃跑,它不是一直猛兽,它是一只胆小性温的毛丝鼠。
我一推开化妆室的门就撞见了走过来的许峤,他见我面色不好,立刻冲了上来,拉着我的手问:“怎么了?”
我沉默的不说话,正巧温赢从化妆室中出来,我看见美洲雕双眸中闪着锐利的光,它扑闪着翅膀,我紧紧的反握住许峤的手,冲他摇摇头低声道:“不要,走吧。”
我知道许峤的脾性,在这里和温赢闹起来,对许峤没有任何的好处,我不愿意他为我这么做,这些年我都已经习惯了,这点难堪我还是承受的住的。
等到了无人之地,许峤才轻声细语的开了口叫着我名字:“重阳……”
我松开他的手,默默的摇头,略带祈求的抬起头看着他,“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好不好?”
他担忧的看着我,在我坚定的目光下,只得转身离开。
我坐在一旁的木椅上,看着窗外葱郁的树荫,如今正值盛夏,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的热度,只觉得刺骨的寒冷,仿佛置身凛冬一般,我紧紧的抱着双臂,我如果有骨气,现在就应该冲回酒店将那个挂饰扔掉,可是我终究不忍心,那是赵亓渊在这四年里,第一个亲手给我的东西,我不忍心将它丢弃掉,就像我不忍心忘掉我和赵亓渊那些已经过去的回忆一样。
我有时候也痛恶自己的念旧和深情,如果我能薄情一些,健忘一些,我早就该忘了赵亓渊,在他那么伤害我之后。
第十四章我喜欢上了眼前这个不认识的陌生人
因为我自小就得不到温易言的喜爱,也被温赢讨厌着,所以高中毕业之后就被姜燕送去了米国,她一次性给了我一笔钱,就让我在国外自生自灭,那笔钱并不够我大学时间的所有的学费和生活费,所以我除了学习之外的所有时间都用来打零工,因为我必须自己挣到钱才能养活自己。
大三开学的时候下了好大的雨,我将自己所有的钱都拿去交了学费,身上就剩下几个硬币和一张自己不舍得刷的信用卡,迫于生活的无奈我只好冒着雨出去打工,又因为滂沱的大雨错过了末班的公交,等回到自己住处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一点。
我住的地方并不是富人区,反而有些偏僻,因为着急赶回家,于是我选择了一条废弃的小路,却不想捡到了一个差点死掉的人。
我以为他已经死了,他一动不动的身体不小心绊了我一下,导致我脚下一滑直接摔在了他身上,我看见他苍白的面容,差一点就在深夜中尖叫出声。
惊吓之后我立刻镇静下来,我将手贴在他的颈部,还能感觉到微弱的脉搏,赶紧将伞扔在一边,小心翼翼的将他拖进了屋里。
我庆幸那天下了大雨,洗刷掉了一切痕迹,我也庆幸自己捡到了他,我承认我有私心,我见他长得好看就想救他,我是见色起意。
我和赵亓渊的相遇是这么的奇妙,就像是电影里会发生的画面一样。
我费尽力气将他拖回家后就没了力气,但想着救人第一,又忍着疲惫将他脏臭的衣服脱掉,用干净的毛巾仔仔细细的擦拭了他的身体,他不知道在那个小路上躺了多久,身上的伤口已经有些发炎,如果今天再不被我捡到,恐怕他真的会就此死在那条无人经过的小巷子里。
将他的衣服脱掉之后我就发现,他手臂上有一条蛇的纹身,虽然我不知道那是什么蛇,但是纹的很逼真,好似是真的一样。
我的精神体是一只毛丝鼠,理所当然的会害怕。
再说那时候在我的认知里,有纹身的大都不是什么好人。
第二天他就发起了高烧,我没有钱给他看病,只能将医药箱里的消炎药灌进他的嘴巴里。
好在他福大命大,第三天的傍晚他就醒了,醒来的第一句话却是叫饿,我原本还担心他是外国人,没想到他和我来自一个国家。
为了怕他死在我家里,所以我同老师请了几天假照顾他,他醒的时候我正坐在沙发边看书,一开口说话我立刻被吓了一跳。
因为长年累月我都是一个人住,我还没有适应在我的房子里有另外一个人。
我没好气的看着他,将自己留的面包和牛奶拿给他,他即使饿极了,也斯斯文文的咬着面包,一双湿漉漉的眼睛怯怯的打量着我,我看着他身上隐隐现出的精神体,是一只和他手臂上纹身一样的蛇。
见他吃完了我立刻小心的开口追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放下喝空的牛奶瓶,茫然的摇着头。
“那你是哪里人?”
我见他不说话又问,可他依旧是摇着头,似乎对于过往的事情一概不知。
我不知道他是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还是装模作样的骗取我的同情,我用自己最凶狠的表情盯着他,威胁道:“你再不说实话,我就把你交给警察了!”
他抬起眼皮瞅了我一眼,修长的手指扒拉了头发一下,颇为无奈的说:“我真的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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