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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客栈,依旧是当初那副模样,一点都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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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五年,李金刚再次来到了这里。
一如当年,他一进入客栈,里面的人就如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朝他望来,似乎想要确定他是不是和尚,虽然他是个光头,可却没有穿僧衣。
“小二,给我来两壶酒,十斤牛肉。”
他随意找了一个位置坐下,一听他叫了酒肉,这些人都收回了目光,没有把他当成和尚。
“小哥长得可真俊,我在这里多年也未见过小哥这么俊的人。”
丰腴犹存的老板娘亲自拿着酒肉过来,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恨不得将他吃了一般,不得不说,李金刚长得就跟白面书生似的,相貌俊美,若是穿上女装,怕那些女子都会嫉妒他的容貌。
他知道老板娘是个蛇蝎美人,岂会被她所魅惑,道:“敢问老板娘,可否有见到一个白衣女子从这里经过。”
“在这大漠,除了我之外,怕没有那个女人敢独自一人来到这大漠中行走,因为女人就是小绵羊,遇到了群狼,会被啃得骨头都不剩,小哥若是有朋友走丢了,恐怕已经成为群狼的美食了。”
李金刚知道她口中的群狼指的就是杀人不眨眼,烧杀劫掠的马匪,仙儿怕是有危险,道:“多谢老板娘提醒,这是酒钱。”
他从储物袋中取出一枚金色的蛇鳞,放在桌子上,一口酒肉都没吃,身影消失在客栈中。
“黄金蟒的鳞片。”
老板娘露出一抹异色,这人竟然用黄金蟒的鳞片当酒钱,黄金蟒有真龙血脉,其鳞片坚硬无比,是炼制宝甲的上等材料,价值万金,竟然随手就拿来当酒钱了,是傻子还是阔绰。
她却是没能认出他就是当年那个小和尚,在她看来,小和尚早已经死在了秘境中,不然她岂会让他轻易离开龙门客栈,一定会抓住他询问他是如何从秘境中出来的。
李金刚前脚一走,后脚就有人离开客栈,追了上去,老板娘不由摇了摇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他随手就拿出黄金蟒鳞片这样的宝物,岂会不惹人眼红,可惜一个俊美的小哥就要埋骨大漠。
“那小子好快的速度,我们分头追。”
五人追丢了,一脸惊色,明明只有淬骨境的修为,速度却是如此可怕,只能分头去追,这么大一只肥羊,岂能放走。
大漠太大,若是找不准方向就会迷失在大漠中。
“臭小和尚,竟然都不追来,气死我了。”
仙儿在沙漠中迷路,埋怨李金刚没有来追她,他却是冤枉死了,不是他没有追,是他根本追不上啊!
她得了造化天女的传承,修炼了一门空间神通咫尺天涯,虽然她还尚未领悟空间法则,无法真正穿梭于空间,做到真正的天涯咫尺,却是能做到缩地成寸,速度比神藏境武者都不遑多让。
噢噢噢。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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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匪的声音传来,这是马匪在发现猎物后才会发出的声音,让猎物陷入惊恐中,就如受惊的小绵羊一般。
一群马匪从四面八方围了上来,将她围困起来。
“又是这些恶心的马匪。”
她没有忘记五年前被马匪围攻的一幕,小和尚就差点死在了马匪手中,她讨厌这些马匪,如今的她可不再如曾经那般胆小,道:“让你见识一下我造化神通的威能。”
双手一抬,一股造化之力将沙子席卷而起,凝聚成一尊高达数丈的巨人,巨人一脚朝马匪踩去,直接被一脚踩死。
“好厉害的傀儡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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