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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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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居家之道
一、孝——独孝友则立获吉庆
【原文】
孝友为家庭之祥瑞,凡所称因果报应,他事或不尽验,独孝友则立获吉庆,反是则立获殃祸,无不验者。
吾早岁久宦京师,于存养之道多疏,后来展转兵间,多获诸弟之助,而吾毫无裨益于诸弟。
余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宅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
我身残之后,尔等事两叔如父,事叔母如母,视堂兄弟如手足。
凡事皆从省啬,独特诸叔之家,则处处从厚。
待堂兄弟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期于彼此有成,为第一要义。
其次则亲之欲其贵,爱之欲其富。
常常以吉祥善事代诸昆季默为祷祝,自当神人共钦。
——引自《曾文正公全集》
【解读】
孝和友爱是家庭的祥瑞,人们常说的因果报应,在其他事情上未必全部能应验,只有在做到孝悌友爱就立即获得吉庆、不孝悌友爱就立即招来灾祸这个问题上,没有不应验的。
我早年长期在京城任官,常常荒废修养之道,后来从事军务,得到各位弟弟的帮助很多,而自己对各位弟弟却无丝毫帮助。
兄弟姊妹的家庭,所以都能有田有宅,大概都是九弟的功劳。
我身体残疾之后,你们服侍两位叔叔像服侍父亲一样,服侍叔母像服侍母亲一样,把堂兄弟看成是自己的手足之亲,凡事都很节俭,只有对待各位叔叔的家庭,则处处都很大方。
对待堂兄弟应该以德业相劝诫,纠正他们的过失,希望他们有所成就,这是最重要的。
其次就是要亲近爱惜他们,希望他们富贵。
常常替他们祈祷吉祥之事,这样人神都会钦服。
【原文】
凡子之孝父母,必作人有规矩,办事有条理,亲族赖之,远近服之,然后父母愈爱之,此孝之大者也。
若作人毫不讲究,办事毫无道理,为亲族所唾骂,远近所鄙弃,则贻父母以羞辱,纵使常奉甘旨,常亲定省,亦不得谓之孝矣。
敬神者之烧香酬愿,亦犹事亲者之甘旨定省,实无大益。
若作人不苟,办事不错,百姓赖之,远近服之,则神必鉴之佑之!
胜于烧香酬愿多矣。
——引自《曾文正公全集》
【解读】
凡是子女孝顺父母,一定是做人有规矩,办事有条理,亲戚们都依赖他,远近之人都佩服他,父母也因此更爱他,这就是大孝。
如果做人毫不讲究,办事毫无道理,为亲族所唾骂,远近之人都鄙弃他,从而给父母带来了羞辱,这样的人即使常常用美食供奉父母,并常常探视父母,也称不上是孝。
敬神的人在那儿烧香还愿,也与子女常常以美食供奉父母一样,没有什么实际的好处。
如果做人一丝不苟,办事有规矩,百姓信赖他,远近的人佩服他,那么神一定会保佑他。
这样做比烧香还愿强多了。
孝经图之一清
此图根据古代《孝经》的内容,描绘了各种孝敬长者的情景。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宣扬社会伦理,就是在家庭孝敬父母,在社会尊老爱幼,在国家效忠皇上和封建体制,从而有利于封建专制制度的延续。
【原文】
吾所望于诸弟者,不在科名之有无,第一则孝悌为端,其次则文章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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