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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大惊小怪。”
丁荒呵斥孙子一声,举起粗大的右手在眼前看了看,语气平静道:“我把肚子里的食鬼婴血肉都逼到这只手上来了,虽然难看,至少不会造成太大危害。”
丁丧贴近他的手臂,仔细观察了一会,点头赞道:“不错不错,就算其中鬼气发作,大不了砍掉这支胳膊,再按一条上去。
这么巧妙的办法,我怎么没想到呢?”
“哼哼,你祖爷爷活着的时候就是赶尸派的天才,你差远了!”
丁荒得意一笑,活动了一下右手,还和以前一样灵活,防御力没有降低,除了触觉稍微迟钝了点,整体性能提高了一大截。
“竟然变强了!”
他又惊又喜,左手放上去摸了摸,才发现手臂并不是肿胀了,而是新生了大量血肉才变粗壮的。
不用说,新增的血肉肯定是那堆食鬼婴血肉,本以为此物是破坏躯体的癌细胞,没想到还能强化体质。
“唔,我用尸气把它封印了,使它难以增殖,但它的力量并未被压制,作用在我的肌肉上,所以才增强了这只手臂的力量。”
“不,不只是力量增强了,它还带来了食尸鬼的感知,对僵尸的气息极度敏感。”
丁荒思忖着,把右手对准孙子,又将掌心的尸气放开一个出口,心道:“我这狗孙子是半尸之身,身上也有尸气,食尸鬼血肉应该会对他感兴趣。”
“嘶!”
念头刚落,就听一声轻响,几道紫红色血丝从掌心钻了出来,直朝丁丧而去。
“哇啊!”
丁丧毫无准备,差点被血丝扑到脸上,吓的向后滚到地上才险险躲掉。
“哈哈哈。”
丁荒把手一抬,移开血丝,大笑道:“不用怕,祖爷爷不会伤你,只是做个试验。”
丁丧狼狈爬起,盯着他的掌中之物,疑惑道:“刚才那是……食鬼婴的血肉?看起来和我的缝尸术很像。”
“嗯。”
丁荒点头道:“应该是食尸鬼之血。
食鬼婴的血肉都让我吸收了,留下的这些,是不能吸收的食尸鬼血肉。”
丁荒小心走近,盯着快速蠕动的一丛血丝,吸着凉气说道:“我看到这些东西就感觉头皮发麻,这就是僵尸和半尸之身对食尸鬼的恐惧吧。
你已经能掌控它了吗?”
“试试吧。”
丁荒凝聚精神,将体内尸气调到掌心,将血丝笼罩住,全力压制。
食尸鬼血丝似乎对外部空间很是厌恶,只是稍加驱赶,就像羊群一样被赶回圈中。
“哈哈,如何?”
丁荒把掌心亮给孙子,畅意笑道:“你祖爷爷是不是个天才!”
丁丧挠挠脸皮,沮丧道:“人和人不能比啊。
怪不得你当初年纪轻轻就成为了赶尸派实力最强的高手,我三十多了,还是个杂役。
唉,天赋、智慧,甚至运气,我都没法和你比,这辈子就这样了。”
丁荒拍拍他的背,安慰道:“遇到我,你的运气就好转了,不要灰心,你再没天赋,祖爷爷也会让你有成所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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