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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长戟战袍华丽招摇(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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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维六月,正处盛夏。

虽然江南没有那么明确的四季之分,但五更未尽天便会大亮。

未及四更,森林某处便响起一声狼嚎,随即引来狼嚎之声无数,听声音恐怕群狼数量没有一万也有数千。

这是血歌部落的血狼部队集结之声,其他部队早已习惯他们这般鬼哭狼嚎,依然睡得正酣。

“终于要开始了!”

血歌缓缓说道。

昨日下午,他已经亲自探查过各处大寨与乐城第一道防线之间的距离以及地形。

在考虑了各个部队的行动力之后,他依次吩咐不同的部队在不同的时间起床、造饭、集结、出发。

最终的目的就是确保在天色刚亮之时,自己的所有大军,同时出现在敌人的第一道防线之前。

行动力最慢的血狼和熊罴两个部队当然最先醒来,只是熊罴没有血狼那般吵闹的醒钟。

四更过半,行动最为迅速的雄鹰、大鹏两个部队也已醒来。

……

……

打仗总要有打仗的样子,血歌返回大寨,拿起兵器,换上战袍。

兵器是一杆长戟,通体黝黑,却不乏光泽,想必是用朔荒界的上好精铁所铸。

战袍十分精美,只能看出是用兽皮所制,至于是何等皮革,便无从知晓。

复又走出大寨,来到火凤旁边轻声道:“老伙计,我们也该出发了。”

一声凤鸣响彻天地,但看火凤神情,却像一个被搅了好梦的人类一样,仿佛只是打了个哈欠。

“别埋怨了,今天是跟人界的第一仗,待会儿还得看你好好表现呢。”

血歌的眼神仿佛是看到一个淘气的孩子一般,语气中有些无奈,又有些期许。

火凤站起身子,血歌一跃而上,站立于其背之上。

双翅轻展,便如一团火焰冲天而起,带起一片霞光,飞过树顶数丈之后,翅膀才完全展开。

其速度之迅捷在所有异兽之中都名列前茅,能在火凤背部坐稳之人已然少之又少,能像血歌这般站立之人那是绝无仅有。

这不仅仅是因为血歌的天资卓越,更是因为他与火凤多年来的默契配合。

衣袍鼓风而动,持戟傲立,因为天色未明,晨雾朦胧,无法辩清所经过的地方是山是水。

没多久便先后超越雄鹰、大鹏部队,狮虎豹部队,最后就连早早出发的血狼熊罴部队也追赶上了。

火凤什么都好,只有外表不好。

不是说它长得太丑,而是太过华丽、太过招摇,是在有些难掩身形。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火凤便成了血歌部落的象征,当各部队看见那如火如霞的身子在头顶之上掠过时,无不神情振奋,士气高昂。

那又为什么说它外表不好呢,因为远在数十里之外,乐城第一道防线的哨兵就发现它的存在。

即使现在夜色未明,即使现在晨雾朦胧,都难掩天边那一片通红。

这样的结果是血歌早已预料到的,所以他也没打算偷袭,事实上整个朔荒界都不会偷袭,与他们打仗,就是实力之间的硬拼。

在追上血狼熊罴部队时,火凤便降低飞行高度,离地面只有数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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