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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要知道现在是处在什么关头。
由于先前蛊斗之故,青孚山半残,周承暂且疯魔,谢星纬孤立无援,刑北雁自然是来得越早越有利。”
“等等!”
栖眠还是想不明白,“他就不忌惮唐门吗?”
她的主人就在绝命渡,唐门甚至还有一位宗师坐镇——刑北雁哪来的胆子在她的眼皮子底下动谢星纬?!
“很简单,一来,为弟复仇的生死斗我没法插手。”
江湖规矩,杀人偿命,谢星纬既杀了刑南归,那么亲哥来寻他报仇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千叶也不会坏了这规矩,倘若谢星纬真死在刑北雁剑下,她倒是能为“情郎”
报仇。
“二来,我已经有麻烦了。”
什么麻烦?与桑先生的蛊斗未完?
这个不至于啊。
千叶也不待她想明白,直接给出了答案:“先前与你一道进入镇宝阁的黑衣老者,你还记得吗?”
一身黑衣的老者,矮小驼背,肤色蜡黄,相貌极丑,脸上手上——露在外面的皮肤都布满疙瘩,活像只癞蛤-蟆似的。
栖眠实在想不出来:“是谁?”
千叶叹了口气:“麻奉。”
栖眠的眼睛豁然大睁,全身上下鸡皮疙瘩都来了:“麻奉!
啊!
!
麻奉?!
‘尸王’麻奉?!”
闻秀的手一顿。
千叶闭着眼睛趴在浴桶边,闻秀原本正用篦子一寸一寸梳理着她的头发,将发丝间沾染上的尘垢梳出来,毕竟漠北干燥,尘垢弥散在空气中,极容易沾染头发与身体,但在栖眠的惊叹之后,她整个人都僵住,很长时间之后才又慢慢继续先前的动作。
栖眠没有注意到闻秀的失态,她猛地从榻上直起身,神经紧绷,连眉头都皱得很紧。
还是觉得难以置信:“他竟然敢出封门峡?他还敢涉足江湖?!
他难道以为十五年时间就能让大显忘了他曾屠了整整一座昆山城的事实?就凭昆山一桩血案,此等丧心病狂之辈,人人得而诛之!”
麻奉是苗人,是位出身苗疆的蛊师。
本来也是名不经传,并不为人所知,但是十五年前他犯下了一桩大案,直接叫他成为了显国公敌。
每一位蛊师都有自己擅长的蛊术,麻奉年轻时英俊多情风流潇洒,凭着一张脸就足以叫人神魂颠倒,传言当年麻奉在昆山城遇上了一位女子,他深慕之——可这位女子是有夫之妇,他协其私奔的行为直接触怒了女子的丈夫。
他带着情人逃回苗疆,可是那敌人也追到了苗疆,然后他的噩梦就开始了,他被人找到了老巢,亲朋好友被屠尽,苗寨被人一把火烧了,他的情人怀着他的骨肉死在逃亡的路上,他为了复仇炼蛊人不成,连自己都炼得人不人鬼不鬼。
然而阴差阳错,他没死成,而是炼成了一种变异的尸虫——他将尸虫炼成了一种母子蛊。
首先要知道,尸虫是脑蛊,被尸虫蚕食了脑部而死的人,身体如死人一样会腐烂,但由于尸虫的缘故,人体还能行动,如同活死人一般,蛊师自有特殊的尸笛来控制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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