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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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折服(第1页)

他自己的作品!

韩驹脸都绿了,这下脸被打的,啪啪的。

便是场中人也都惊呆了。

在此之前,这首词并未听说过,可见应该并未流传。

不然,以它的魅力,何愁不在东京传播?

不会又是现作的吧?有些人在心里想,看着王伦便有些敬畏。

之前总传说他有急才,在同文秋社开社之夜当场做了《菩萨蛮》震惊四座、在苏过先生拜访时当场做了《贺新郎》,好是好,但是大家都只是听说,却未亲见。

今晚倒是亲见了,片刻功夫就做了两篇,还都是佳作。

这震惊还没过去,人家又露了一手,这次更绝,直接写了一篇足以流传千古的神作。

今夜之后,关于山水郎的一切质疑声只怕就没了吧?还有什么比落地的作品更让人信服的!

“今晚的诸多作品,当以山水郎的此首为最!”

张叔夜捋须先赞。

对于韩驹、张所这等对后进有偏见的文人,他其实早就不爽了。

王伦用实力打脸,他率先表达了声援。

“先前向某还为《洞仙歌》自矜,山水郎的这首词一出,向某甘居末流。”

向子湮倒是洒脱,直接承受自己不如王伦,他的这份胸襟让人敬重。

其实他的词作也是极好的…只是王伦以三首词太过耀眼,他便想着退一步何妨?

当年,欧阳修曾对老友梅尧臣说:“读苏轼书,不觉汗出,快哉!

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

这就是“出人头地”

成语的出处,从而传为美谈。

王伦的才学已经不言而喻了。

那边田为也笑起来:“比起山水郎的词,田某的词该扔进灶堂里了!”

他是个精细人儿,眼见得此词是从三皇子手中拿出来,不管什么原因,似乎可以意味着对方是知情的。

那么放在最后拿出来,是不是有着压轴的想法?而且故意不具名,想必便存着捧一捧王伦的意思。

不管是惺惺相惜还是虚情假意,自己都需要表这个态。

毕竟花花轿子抬人,有些话他说与不说、做与不做,王伦的词作都摆在那儿。

明天之后其一定会“出人头地”

,这是毫无疑问的。

干脆给个面子得了!

这样还能搏得豁达之名,毕竟能够在适当的时候认输也是件了不起的事。

赵楷心花怒放,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自己好几年千辛万苦寻觅可与周邦彦媲美的词家,竟然应在王伦身上!

幸亏前次自己随手帮了他一次,这样一来,谁不会说他慧眼识珠?

“山水郎,既然诸公都认为你的词作出类拔萃,小王也不食言,这桌上的利物便由你获得!

伯恭、不伐,小王另有礼物相赠。

些须阿堵物,不值一哂,只是与诸位聊作欢笑而已。

现在分属已定,小王心情愉悦,正想与诸位痛饮…左右,且满斟此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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