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字,打出来,估计不需要耗费三秒钟的时间。 因为这三个字已经在我脑海之中存在了太久了。 当我最后的一个标点符号敲出来的那一瞬间,似乎是全身的力气都没有了。 那最后的一个标点,我迟迟的在那里停顿,甚至是难以敲打下去。 这本书,我写了两年,两年多了 一共写了六百八十多万字,这是我最长的一部书,其中的汗水,除了我自己,恐怕外人难以去了解。 从写到狼群的岂曰无衣,写到身上有一种颤抖的感觉,到叶梵天白发的悲伤,再次的到兄弟的那种幸运…… 一个个的角色,在脑海之中出现。 结局,这是我所能够达到的极限。 我原本的设定,就是想要这样的一个结局。 圣人不仁...
惊世妖瞳乱天地,绝世神体破乾坤。天道沉沦,万世无神帝。诸圣并起,神王执寰宇。乱世争雄,唯我掌天!十大旷世圣体称雄,谁敢与之神体争锋?一个身怀惊天秘密的少年始于蝼蚁群,崛起天才林,傲苍穹,踏九霄!至尊归来星河动,武极神王战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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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是威震四方的护国神医,却因亲信背叛丧失记忆,成了个吃软饭的傻子。五年后,却因一场意外恢复记忆,且看林啸纵横都市,弘扬医道,拳打纨绔,脚踩二代!...
不知道,妈咪说她也不知道爹地是谁,而且好多阿姨都说我的长相不随妈咪,那就肯定随我没见过面的爹地啦,那个穆子寒和我长得像,没准真的就是我爹地哦!这一想法让林舒泽觉得有些开心,这一刻,他觉得他应该找个机会去见一见那个世界上最有钱的人。...
民国时期,出生古玩世家的唐顺因一枚传国玉玺遭遇满门覆灭,一梦百年,醒来时已借体重生现代。依靠前世的记忆,他纵横古玩界,捡漏无数,从不打眼。引得美女大小姐亲睐,古玩界大佬膜拜。这幅画是赝品,因为真迹百年前已经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