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不写是最完美的。 冷闫和穆景珩不同,他之前是爱卿卿的,所以要写他的番外,必须像宫凌唐晚番外那样长篇大论的二三十万字。 把他的感情一点点迁移转嫁到另一个人身上的每一步细节,每一个原因都要写。 否则,他一个爱女主爱到愿意献出生命,愿意单身一辈子的人,用寥寥几章就爱上另一个女孩,太突兀,也显得他对卿卿的感情太廉价了。 我们只需要知道,他最后被一个坚韧的女孩一步步感化了就行,算是弥补了冷闫粉的一些遗憾。 说起这个人,我不得不再说一次自己的心软。 我真是一个写不来一点虐的人,三本书下来都是。设定的有小虐点,但都是不忍写,一路甜下来的。 在大纲中,设定的冷闫是死了的,在卿卿心底留下一道不可磨灭的痕迹。...
小爷方便的时候居然遭雷劈了,我的个吗啊,太可怕了。罗风一边提着裤子一边朝丁古城的大广场跑去。想到刚刚发生的事情罗风就一阵毛骨悚然。那天罗风参加丁古武学院举行的新生入学选拔赛,开赛之前忽然感到一阵尿急,便偷偷摸摸的闪到一个街角方便。不想刚解开裤子就看到一束红色光芒自天而降,把罗风劈倒在地,四肢抽搐,口吐白沫不是说只有混世魔王这种人神共愤的人物才会遭雷劈么?如今小爷才十四岁,不至于就引起人神共愤吧?麻痹的,要是因为这个错过了比赛,裁判肯定会当众说我胆小如鼠不守信用品德败坏临阵退缩,并且剥夺我进入丁古武学院的资格。以后还叫小爷怎么在丁古城混啊。罗风边跑边骂。...
言守下班回家,救美奇遇,屌丝大变身,展开一段我以我血被妞泡的旅程...
嫁给北城最有权势的男人,做人人羡慕的夜少奶奶,从此沈琦的人生过得顺风顺水,本以为这场婚姻只是各取所需。谁知道她竟丢了心...
学得万法,阅尽红颜。一人一戟,以武逆天。本书QQ交流群292372264...
闪婚一个月后的某一晚,他将她封锁在怀里。她哭你这个混蛋!骗子!说好婚后不同房的他笑我反悔了,你来咬我啊?从此,他食髓知味,夜夜笙歌傅言枭,你有钱有权又有颜,可你怎么就这么无耻!...
一场救命之恩,霍先生被逼以身相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