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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信得多比较好”
还是“疑得多比较好”
这般速成的标准。
我们只能先订立一个公理——axiom,一个当然的事实,无须证明的预设,作为某一组推理、演绎系统的最初前提;这个公理是:不同的小说在测验不同的信任能力。
被戏弄的珍贵经验
1977年,我拥有了平生第一架135单眼照相机。
Nikomat,机械快门。
在一位熟练且极有耐心的半专业摄影师的引导之下,我学会如何采光、测速、取景、运用景深乃至冲印黑白底片的基本技术。
挂着这架相机,我自觉颇能撷获一种认识台湾现实的感性形式。
于是,从竹东的菜园、爷亨的梯田、雾峰的古厝、东港的渔村到兰屿的祭典,仿佛都成为一个年轻小说写作者得以浮掠求之、汲注纳之的疆场。
在那个时期,我当然不会放过宜兰。
那是黄春明的宜兰。
1974年出版的《锣》里收录了一篇黄春明的自序,序文前两段叙及作家有一次路过一个小镇,在市场的角落里,作家看见一个十岁左右、长着一只畸形手掌的丐童。
几天之后,作家回到这镇上,十分惊讶地发现:原先摇曳着怪手乞钱的男童的手指上“彩了颜色”
,“听说是一个喝醉酒的油漆工”
为了替丐童广招徕而帮他刷上红、绿、白、蓝、黄五彩。
黄春明接着如此写道:
从此我就留在这小镇。
后来我认识了那个油漆工,他不喝醉酒的时候,是一个老实人。
当然,我也认识了这个小男孩和其他镇上的人;像打锣的憨钦仔,全家生癣的江阿发,跟老木匠当学徒的阿仓,妓女梅子,做广告的坤树。
还有,还有附近小村子里的甘庚伯、老猫阿盛、青番公等。
他们善良的心地,时时感动着我。
我想,我不再漂泊浪游了。
这里是一个什么都不欠缺的完整世界。
我发现,这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地方。
如果我担心死后,其实这是多余的。
这里也有一个可以舒适仰卧看天的墓地。
老猫阿盛也都躺在这里哪。
我在1979年挂着相机走访宜兰,满心以为可以找到那个小镇——至少那个长着涂了漆的畸形手掌的丐童应该还在罢?结果我当然扑了个空。
多年以后重读《锣》,我才知道黄春明动人的自序戏弄了我。
在我试图捕捉认识的台湾现实里,从来不曾“真的”
有过那样一个“什么都不欠缺的完整世界”
。
黄春明戏弄了我好几年。
非常珍贵的几年。
因无知而创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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